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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执行难问题凸显,《民事强制执行法》被提上立法日程
司法实践中始终存在“执行难”的问题,“老赖”花样百出地逃避执行义务,生效法律文书变为所谓的法律白条,胜诉当事人救济无门,司法公信力也频遭损害。
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、切实解决执行难。近日,《民事强制执行法(草案)》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于6月24日公布《草案》条款,据悉,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以保障民事强制执行。
太仆寺旗欠钱不给的老赖越来越多,究竟为什么?
一、纵观太仆寺旗老赖
内蒙古太仆寺旗下辖5个镇、1个行政乡、1个苏木,分别为宝昌镇、红旗镇、千斤沟镇、永丰镇、骆驼山镇、幸福乡、贡宝拉格苏木。共有176个嘎查村,8个社区。
二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人
姓名:侯国民
民族:汉族
身份证号码:152527197605124211
住址: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千斤沟镇建国村皮坊营子一组37号
电话:15175441818
案情事实由来:
2014年,侯国民租用太仆寺旗千斤沟镇兴隆沟村村民耕地约1700亩,并雇佣以下人员把1700亩耕地改造为水浇地,改造完善后的设施设备如下:
1、电力设施:200型变压器一台,100型变压器一台,以及变压器通往所有蓄水池、三眼深井、二十眼水泥井的地下电缆、二台喷灌机的电缆。
2、水井23处(钢管深井三处、水泥井二十处,及井内电缆、水泵、井管)。
3、沃达尔喷灌机二台,各浇地300亩。
4、改造后好的滴灌地1100亩,地下管道约20000米。
5、砖混蓄水池六处,约2000立方。
至今,七年过去啦,债务人“侯国民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,恶意拖欠多人工程款,逍遥法外!法院真的无能为力了吗?
拖欠周录:打井施工费及材料款:83900元;
拖欠丁锦河:电缆电料、水泵及附件款70792元;
拖欠温光明:蓄水池施工费及材料款:70000元;
拖欠任俊杰:打井费120600元;
录音证据如下:
沽源县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
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生效裁判文书如果无法落到实处,那便相当于一纸空文,无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实现。但是,在司法实践中,我国部分法院执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“被执行人难找、被执行财产难查、协助执行人难求、应执行财产难动”等执行难现象,这既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又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,还影响了社会秩序的安定。